来届大选的民心向背
《笑看风云》专栏文章 (11/02/2004):
刘泰安
我国第11届大选当前可谓“山雨欲来风满楼”,大有一触即发之势。朝野政党无不摩拳擦掌,只待首相一声令下,解散国会后,便将投入期待已久、风风火火的选战中。
回顾上届大选的一大特色,就是“成也安华,败也安华”的结果。马来选民因为“安华事件”而严重分裂,导致从来所向披靡的巫统流失了高达40%的马来选票,输掉了32个国会和100个州会议席,以及连失丹、丁两州政权。但国阵也靠“稳定牌”和“回教党牌”,发挥了“安华”作用,即安定了大多数华人的选票,从而成功捍卫国会3分2议席绝对优势的江山,同时也使到老牌华基反对党——行动党,连续两届大选兵败如山倒。
令人关注的是,来届大选的选民,特别是华社选民,阔别5年后的民心向背将是什么光景?手中一票将会情系何方?有道是:选举是民主政治的产物,也是体现民权的手段。选民手中的一票,可以改写国家的命运。先进民主国家的“政权轮替”的常态,虽然从未出现(也不可能短期内出现)在我国的中央政府,但已植根在一些州政府,不能不说是我国民主政治的进步!
一般上,人民在大选中投票的倾向不外是:“选党不选人”、“选人不选党”和“选党也选人”。前两者或因参选的政党与候选人都不能同时符合选民支持的意愿,而最后者当然是最理想的情况。平心而论,选民要采取哪一种投票态度,都无可厚非。即使选民消极地不去投票,或者故意投废票,都是一种意志的表达,也是一种民主权利。谈到选党,来届大选的选民,如果投执政党一票,就是肯定政府过去5年来的政绩,以及期待它在未来5年里做得更好。如果投反对党一票,就是相信在野党所能扮演监督政府施政的角色,以及希望加强议会制衡的功能。
谈到选人,理想的民意代表,应有忠诚仁恕的品质、廉洁不苛的操守、仁民爱物的心性、信实不欺的行为、尽己为人的热忱。如果现实上没有任何人民代议士如此完美,他们至少应该做到“有为有守”这一点。











《笑看风云》专栏文章 (28/01/2004初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