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看风云》专栏文章 (11/02/2004):
刘泰安
我国第11届大选当前可谓“山雨欲来风满楼”,大有一触即发之势。朝野政党无不摩拳擦掌,只待首相一声令下,解散国会后,便将投入期待已久、风风火火的选战中。
回顾上届大选的一大特色,就是“成也安华,败也安华”的结果。马来选民因为“安华事件”而严重分裂,导致从来所向披靡的巫统流失了高达40%的马来选票,输掉了32个国会和100个州会议席,以及连失丹、丁两州政权。但国阵也靠“稳定牌”和“回教党牌”,发挥了“安华”作用,即安定了大多数华人的选票,从而成功捍卫国会3分2议席绝对优势的江山,同时也使到老牌华基反对党——行动党,连续两届大选兵败如山倒。
令人关注的是,来届大选的选民,特别是华社选民,阔别5年后的民心向背将是什么光景?手中一票将会情系何方?
有道是:选举是民主政治的产物,也是体现民权的手段。选民手中的一票,可以改写国家的命运。先进民主国家的“政权轮替”的常态,虽然从未出现(也不可能短期内出现)在我国的中央政府,但已植根在一些州政府,不能不说是我国民主政治的进步!
一般上,人民在大选中投票的倾向不外是:“选党不选人”、“选人不选党”和“选党也选人”。前两者或因参选的政党与候选人都不能同时符合选民支持的意愿,而最后者当然是最理想的情况。平心而论,选民要采取哪一种投票态度,都无可厚非。即使选民消极地不去投票,或者故意投废票,都是一种意志的表达,也是一种民主权利。
谈到选党,来届大选的选民,如果投执政党一票,就是肯定政府过去5年来的政绩,以及期待它在未来5年里做得更好。如果投反对党一票,就是相信在野党所能扮演监督政府施政的角色,以及希望加强议会制衡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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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亚洲周刊》在上月中的一期“致读者”栏有此一句,掷地有声:“绝对的权力,就是老百姓绝对的痛苦。”引申而言,如果人民响应“零度反对党”的选举口号,那必然是给予执政党“零度监督”和“百分百的权力”。而“百分百的权力”的后果,恐怕就是老百姓“百分百的痛苦”啊!
谈到选人,理想的民意代表,应有忠诚仁恕的品质、廉洁不苛的操守、仁民爱物的心性、信实不欺的行为、尽己为人的热忱。如果现实上没有任何人民代议士如此完美,他们至少应该做到“有为有守”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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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有为”,是指凡事该做的,都做得到,而且能做得到好,这也是“能负责、肯负责、敢负责”的“才能”问题。所谓“有守”,则是指凡事不该做的,都绝不去做,也就是“有所不为”的“品德”问题。
那些在大选前拼命争取出线上阵的候选人,却在中选后,不是成为经常缺席议会的“逃会威龙”,便是鲜少或从不参与辩论的“沉睡一族”,绝对不是 “有为有守”的好议员,不值得人民投以一票!
“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一旦全国大选号角吹响后,数政坛风流人物,就看这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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