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1日

台湾之耻犹未雪

2009/09/25 ● 南洋商报 信手拈来 刘泰安

话说史瑞克、比尔蓋茲、安祖莲娜祖莉三人有一天一起吃午餐。史瑞克说:“我一直认为我是世界上最强壮的人,可是我要如何确认呢?”

比尔蓋茲说:“我有把握我是当今世上最有钱的人,只是尚未证实。”

安祖莲娜祖莉(左图)附和著说:“別人都说我是最美丽的女人,只是有時我还有点怀疑。”

三人都同意想要知道这些说法是否属实最好的方法,就是去问有名的“魔镜”,以确认史瑞克是最强壮的人,比尔是最有钱的人,和祖莉是最美的女人。他们同意第二天中午再餐敘讨论结果。

第二天,史瑞克带著微笑走进来说:“嘿,是真的!魔镜告诉我,我是世上最强壮的人。”

安祖莲娜祖莉也说,她的确是最美的女人。

但只见比尔蓋茲(右图)气极败坏的跑进来,开口就骂:“它X的,谁是陈水扁?”

上述网络笑话非常传神地调侃当今名扬国际、“穷得只剩下钱”的台湾前(或“钱”)总统陈水扁!

911当天,台北地庭一审以陈水扁、吴淑珍夫妇在国务机要费、龙潭购地、南港展览馆、海外洗钱等4案贪污舞弊罪名成立,判决两人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并分别併科罚金新台币2亿与3亿。有网民即时形容“罪有应得,大快人心”;也有台湾媒体自豪地宣称台湾不但可民选总统,也能对犯罪的总统判刑,证明它是一个真民主、真法治的“国家”。

出身“三级贫户”、当了8年总统的阿扁如今身家到底有多丰厚?恐怕只有天知道。台北检察官曾透露他全家涉嫌洗钱、贪污、敲诈、勒索等共16宗案,涉及钜款高达新台币70余亿元;TVBS政论节目常客、中国文化大学名嘴教授姚立明(左图)也曾爆料,陈水扁只在日本就有新台币300亿财产。加上其他海外密帐资金,阿扁一家迄今累积的财产肯定数目惊人!

平心而论,有钱并不是罪过,贪污致富才是罪过;弄权敛财、公款私用固然可恶,无法无天、毁国乱政更加可恶。毫无悔意的阿扁狡辩受到政治迫害是可恨的,盲目挺扁的愚民是非不分更加可恨!

陈水扁夫妇的劣行,大有菲律宾前总统马可斯夫妇(左图)的身影。当年马可斯贪污、颟顸、残酷、无能、特权盛行、裙带风烈;而马可斯夫人伊美黛则嚣张、招摇、奢侈、贪婪。马可斯政权的特色是:皇亲国戚,狐群狗党;一人得势,鸡犬升天;尸位素餐;剽刮搜勒。相比之下,阿扁的政权毫不逊色,同样视国家财库为囊中物,视政治权力为私有产,也有所谓“—妻、二秘、三师、四亲家” 集体贪腐的丑闻。这个政权贪得无餍的败德罪行,的确罄竹难书!

然而,纵观阿扁在任期间不断操作台独、撕裂族群、大搞“去中国化”的数典忘祖行为,他必定毫无羞耻心,不屑反省法官在判决书所写的中国古籍训诫,诸如《尚书》里的“作之君,作之师”,《大学》里的“一人贪戾,一国作乱”等,以及检察官引用宋太宗的“尔俸尔禄、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难欺”的批评。

我认为,人们对日前台湾“法治一小步、民主一大步”的审判,不应太早高兴。扁案如今只是一审了结而已,还有二审、三审翻盘,以及撤押交保出外兴风作浪的可能性,让狡猾见称的陈水扁有机所乘,甚至可能仿效马可斯流亡出国,享用藏匿在海外的百亿钜款,过其富裕奢华的馀生。

台湾司法一向有所谓“一审重判、二审减半、三审猪脚面线(即无罪释放)”的陋习。因此,在所有弊案三审定谳之前,从“台湾之子”沦为“台湾之耻”的陈水扁是否最终恶有恶报?会否将所有不义之财吐还给台湾国库?尚属言之过早!

借用岳飞《满江红》一词,台湾耻,犹未雪;百姓恨,何时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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