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30 ● 南洋商报《激扬文字》刘泰安
儒学经典《礼记·礼运篇》劈头指出:“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表达了一种人们共享大同的理想社会。
今日大马的情况却是:大盗之行,天下围攻!
“大盜”者,乃国人对设立收费站的大道的谑称。《隋唐演义》里自称“混世魔王”的程咬金有此名句:“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
就是收费大道公司对待公路使用者的态度。
国內18条大道从10月15日起同步调涨过路费,涨幅介于15%至200%不等。如此决定在12日宣布,3天后生效,可谓“迅雷不及掩耳”,加上涨幅偏高甚至离谱,人们突然面临暴增的交通费与生活费,怎能不怒气冲天和怨声载道?
翻看国阵在2013年全国大选的竞选宣言,列明在未来5年內实践的17项承诺的其中第6项,提到“逐步减少市內的收费站”,而非一些人所指“逐步减少市內的过路费”。严格说来,这次提高市內的过路费,不算是违背诺言!
但令人不解的是,如果国阵信守大选宣言“以民为本,绩效为先”的精神,为何迄今一直都不听取民意,重新检讨大道合约,一劳永逸紓解民困?
首相纳吉日前还表示,大道合约是20年前签下的,他可以说不是他签的,但他要做负责任的领导人云云。
其实,如果他真有“以民为本”的担当与魄力,且无官商朋党利益输送等问题,此际他应拨乱反正,全面清算旧账,不但可对咄咄逼人的前首相马哈迪反将一军,也可为自己日薄西山的名声扳回一城,赢取民心,何乐而不为?
所谓“重新检讨大道合约会涉及天文数字的赔偿问题”是否属实,那要详查大道特许经营的合约条文,和摊开大道公司历年来的营运账目,看过才知!
合约是死的,政策才是活的。如果过去所签下的合约并不合理,对人民极度不公,有什么理由不能被重新检讨或终结?非要巨额赔偿给本来就不应巧取豪夺的财团不可?
长期执政的现任政府,难道深信“非不能也,乃不为也”
的治国方针,无碍其“不败神话”?非要逼得人民在下届大选改朝换代,才能如愿以偿?
从吉打州马泰边境的黑木山一路南下到新柔长堤的南北大道,虽然在这波过路费调涨按兵不动,但距今只差两个月便到来的明年,便可根据大道收费合约到期为由而坐地起价,不管此后百姓生活百上加斤!
大道合约应否检讨,可从下列数据一窥全豹:
南北大道总建造费:60亿令吉
全线通车日期:1994年9月8日
至2011年已收取过路费总额:243亿令吉 18年来已赚取金额:183亿令吉(逾3倍成本)
收费期限:至2038年截止
如果明年不许南北大道提高过路费,政府还要用纳税人的钱給予巨额赔偿。试问: 自然公义何在?人民为何总是大输家?
昔日《庄子·外篇》有“盗亦有道”之说。即使是当贼的,尤其是要成就大事的大盗,也有他们的“行为规范”,例如盗跖所说的“智、圣、勇、义、仁”之道,否则,就只能成为蝇营狗苟的鼠辈之贼。
今日“大盗无道”,抢夺老百姓血汗钱,不禁令人俯首低问,何时何方,人民才能摆脱水深火热的生活重担?
(http://www.nanyang.com/node/731530?tid=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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