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日

到国会见真章呗!

2021/08/03  ● 南洋商报《激扬文字》刘泰安

 (原稿标题: 丁丁“紧急状态”才开始!)

历时6个月20天的全国紧急状态在前天(8月1日)结束了,但首相丹斯里慕尤丁本人政治生涯的“紧急状态”才开始,举国垂注。

我国停摆了逾半年的国会在7月26日召开特别会议的第一天,就给首相署(国会及法律)部长拿督斯里达基尤丁抛下一颗“原子弹”,炸得两位“尤丁”(即慕尤丁和达基尤丁)“一个头两个大”,后续风波至今仍未平息。

令人不解的是,紧急状态都快要如期结束,为何国盟政府还需“静悄悄”在7月21日撤销紧急状态条例,以致掀起轩然大波?

一般相信,此举旨在避免紧急状态相关条例被提呈到国会辩论与表决,一旦表决便形同检验首相是否仍获得足够国会议员的支持。不料弄巧成拙,惹来更大麻烦,可见政府团队政治智慧不济的一斑!

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在国会特别会议晋入第4天(7月29日)之际,突然通过国家皇宫总管发表文告,直斥达基尤丁在国会宣布政府已获元首御准撤销紧急条例不正确,误导国会;又对总检察长丹斯里依德鲁斯没有执行之前同意由国会辩论撤紧急条例的共识,深表遗憾。

有媒体指元首龙颜“近”怒,并无夸张,因为陛下在文告中二度以“非常遗憾”(amat dukacita)表态,以及二度重申自己才是“国家首长”(Ketua Utama Negara)。文告还指国盟政府仓促撤紧急条例、不让国会辩论的作法已违反宪法精神、误导国会及人民。如此罕见的严厉措辞,显见陛下真的“火大”了。

慕尤丁同日傍晚通过首相办公室迅速作出回应,令人好奇能否达到“灭火”的作用?他宣称自己是在“执行职责”,否认撤紧急条例违反法律及联邦宪法。

老慕指出,已在7月23日秉告元首有关内阁在21日通过撤紧急条例的决定,暗喻陛下并非不知情。

他还强凋,根据联邦宪法,元首应接受并按照内阁的劝谏来行事,意味政府不需先获得陛下御准就能撤例。不知元首听了这番“劝告”后,怒气会消退吗?

有关政府是否有权撤紧急条例和国家元首宪制权力的争论,法律界人士似乎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例如:退休联邦法院法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说,元首没有裁决权,只有3 项权力,即委任首相、解散国会和主持马来统治者会议,其他事项须依内阁劝告行事。但他没有解释,为何首相要寻求元首御准才能实施紧急状态,而且第一次被否决后第二次才成事?

全国人权协会前主席拿督马力英迪亚则认为,内阁要撤例可以通过在国会上辩论后寻求表决,或绕过国会,直接通过元首宣布。由于元首没有任何形式上的表态,因此内阁撤例不能成立。

各方意见孰是孰非?可让我们平民百姓上了一堂宪政课!

另一方面,我国第4及7任首相敦马哈迪医生和第6任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两人虽然互不咬弦,日前却异口同声谴责现任第8任首相慕尤丁欺骗国会或触怒元首,促其体面辞职。

我国国父东姑和第3任首相敦胡先翁下台后,晚年也曾不满政局而联手批评当年的第4任首相马哈迪。

今日又发生两名前首相硬怼现任首相的“趣事”,令人想起德国19世纪哲学家黑格尔的名言“历史总是惊人的重演”,不胜唏嘘。

此外,副首相兼巫统副主席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以政府党鞭身份在上周四(7月29日)发表文告说,政府仍获超过110名国会议员的支持而稳定。为了证明不是“空口说白话”,他应赞同反对党领袖拿督斯里安华向国会提呈对首相投不信任票动议之举,且在国会见真章呗!

简而言之,丁丁本身的“紧急状态”始于国会复会,也将终于国会表决。这个“紧急状态”何时结束,不需元首御准而由他一人说了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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