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政治与反对党
《笑看风云》专栏文章 (19/11/2003):
刘泰安
民主政治的一大特色,就是议会选举。选举与民主的关系,正是前者是手段或方法,而后者则是目标或目的。虽然有选举不一定代表有民主,但选举乃追求民主、达致民主的重要途径,则殆无疑问。正因有选举,所以才有朝野政党的对立和竞争。没有反对党的民主政治,实在不可思议!
我国前任首相敦马哈迪,在上月杪主持他生平最后一次的巫统最高理事会议过后,在记者会上坦承,我国仍然需要反对党的存在,以便监督和鞭策政府的施政。
这位曾经叱吒风云22载的国阵前领导人,虽在任内空前地掉失丹、丁两州的执政权给反对党,却未因此对反对党深恶痛绝,临别还肯定反对党存在的意义。其信服民主的胸襟,比起日前宣称要在下届大选实现州内“零度反对党”指标的某州务大臣,当然是不可同日而语。
众所周知,民主政治是责任政治。执政党与反对党实属“正反相倚、正反相彰”的“最佳拍档”。执政党有治理国家、为民服务的责任;反对党则有监督施政、为民请命的责任。两者各有所司,互相制衡。如此政治,才能活出民主的意义啊!
相对于执政党拥有较多或甚至一面倒的资源,反对党的优势在于批评而不必负责任。美国当代政治社会学大师李普塞也同意此说,并曾指出:民主政治下的反对党常承诺解决所有问题,而执政党则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欧美国家有经验,晓得如果太过火,百姓会知道行不通。
另一方面,民主政治必须是标准更高的政治。在世纪之初打败“百年老店”国民党而当上台湾总统的陈水扁,曾经信誓旦旦:“民进党一定可以展现高品质的民主风范,不只要赢得选举,更要赢得过程。”但纵观阿扁当前为了在明年总统大选连任,不惜诉诸公投制宪的民粹运动,以及容忍“非常光碟”抹黑、抹红对手等极端手段,而且创下举世罕见的“执政党发动群众上街示威”的怪例。令人除了叹息阿扁未能言行一致,也有一种民进党似是“永远的反对党”的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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