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19日

万类霜天竞自由

《鹰击长空》专栏文章 (02/03/2006):

刘泰安


一代革命家毛泽东(右图)在1925年所作的《沁园春.长沙》一词中,有此名句:“鹰击长空,鱼翔浅底,万类霜天竞自由。”表达了风华正茂的豪情壮志,要为神州大地的人民竞生存的自由,竞发展的自由,摆脱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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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自由,无疑是古往今来人们不论贪富、不分国界,由生至死都在追求的最高价值观。上世纪60年代安迪威廉(左图)有首名曲《生来自由》(Born Free)唱道:“生来自由,而生命值得活着。唯只值得活着,因为你生来自由。”令人回味无穷。


联合国的《人权普遍宣言》,列举了世人应享有的5大自由,即人身自由、思想自由、言论自由、政治自由和经济自由。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之一小罗斯福(右图),也曾阐明人类4大自由是:言论自由、信仰自由、不虞匮乏的自由和免于恐惧的自由。


显而易见的是,除了人身自由之外,人类一切自由中最基本的自由,就是言论自由,包括说话自由、通讯自由、出版自由、新闻自由。缺乏这种自由的社会,肯定充满缄默、猜疑和恐惧。没有这种自由,其他自由是不可思议的!

当然,自由从来都不是绝对的。法国名作家罗曼罗兰(左图)说得好;“个人的绝对自由是疯狂,国家的绝对自由是混乱。”自由的真谛,在于达致认可本身自由和尊重他人自由的美好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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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年杪爆发、至今仍未平息的丹麦报章刊登、别国传媒转载,有关亵渎伊斯兰教的漫画风波,对于所有舆论工作者,包括媒体人和写作人,不啻是一次省思“言论自由”意义的良机。

这起漫画风波,堪称另类的现代“文字狱”,因为漫画本身只是形象,惹祸的其实是画中的说明文字。在过去中国发生的文字狱,受害者惨遭极刑、家破人亡,即使株连九族,也只涉及某个或数个家族。但当代文字狱的影响层面,竟是国际之间的外交、经贸危机,甚至演变成为西方社会与回教世界的所谓“文明冲突”;一个地方事件引发世界各地的追击与报复,不能不令人慨叹时代的“进步”和全球化的“威力”!

丹麦漫画滥用出版自由、冒犯回教徒,此举不当,备受谴责,已是舆论界的共识。但诸如纵火焚烧大使馆、示威动乱导致无辜者伤亡等抗议行动,也值得商榷。非理性的过激反应,是否真能解决争议?误解与怨恨,岂能以暴力的手段来化除或消弭?

媒体人的天职,是扮演“第四权”角色,报导真相、传播思想,或满足读者知情权,或伸张社会公正道义。那些滥用新闻自由、无聊低俗、煽情炒作、哗众取宠、毫无公信力的媒体,若遭当局对付,实属咎由自取,不值得同情。迩来国内外不少传媒碰壁,例如:因转载或播影上述漫画,本地迄今已有一家报章的出版准证被吊销,两家晚报被令停刊两周,一家报章公开道歉而幸免被对付,一家电视台正受调查。较早前则有另一家报章的两名编采主管因报道“裸蹲案”失误而丢职。中国最近也有家《冰点周刊》被令停刊,后来虽然获准复刊,却得撤换正副主编。台湾去年更有多达7家卫星电视频道牌照被撤销,TVBS电视台因在政论节目中对高雄捷运丑闻穷追猛打,而面对撤照停播危机和高额罚款。凡此种种,不难使媒体人叫新闻自由太沉重!

写作人的愿望,莫如俯拾尽是灵感、落笔皆成文章,更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但评说敏感课题时,却非得高度谨慎和讲求技巧不可。任何刊物宣称“你敢写,我敢登”,充其量是“敢说不敢做”的口号而已。这也委实无可厚非,因为媒体业者不可能罔顾所有员工的饭碗,而冒险刊登可能惹祸的文章。



我想,在审稿与撰稿方面,如履薄冰、步步为营,如坐针毡、战战兢兢,应是当今大多数编者与作者的共同心理写照。但我也相信,他们既然选择从事或投入舆论工作或笔之斗争,必定无怨无悔的接受一切挑战,不会放弃追求真正言论自由精神的职志,而继续赴蹈“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的长征。愿与舆论界同仁共勉:曾记否,到中流击水,浪遏飞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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