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年有句台词“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生气”,可谓新中国缔造者毛泽东的千古佳句“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搞笑版。
查原来的16字真言乃中国抗日战争和国共重庆和谈时期的指导原则,后来成为中共坚持正义、为了人民和民族利益,敢于打击和消灭一切来犯之敌的斗争口号。
中国通信科技公司华为的创办人任正非的长女、副董事长兼首席財務官孟晚舟,12月1日在加拿大溫哥华国际机场转机时被捕,理由是涉嫌违反美国制裁伊朗禁令,有待被引渡至美国受审,举世哗然。
对中国而言,这无疑是美国继发动对华“贸易战”后的另一场“我不犯人,人却犯我”、围堵中国科技发展的“技术战”!
华为在中国虽是一家民营企业,但对中国贡献良多,如今已是全球第一大电信设备制造商。据知,华为从2000年至2015年赚取了外国人1.38万亿人民币,每年给国家纳税逾500亿,以致赢得中国领导人习近平盛赞为民营企业的良心、民族的脊柱。因此,中国政府当然不会坐视不顾孟晚舟事件。
“人若犯我,我必生气”,中国外交部马上分别向加拿大和美国当局提出严正交涉和強烈抗议,敦促马上放人等,同时警告对方面对严重后果。
“人若犯我,我必生气”,中国外交部马上分别向加拿大和美国当局提出严正交涉和強烈抗议,敦促马上放人等,同时警告对方面对严重后果。
中国媒体抨击加拿大充当美国的打手,在未经审判定罪就对一名中国公民手銬脚镣加身逮捕,粗暴践踏其基本人权,侮辱其人格尊严,于法不顾,于理不合,于情不容。
中国官方在12月10日诉诸了“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行动,一口气以涉嫌违反中国国家安全法为由,相继扣押了加拿大前外交官康明凱和商人斯帕弗。即使是“以牙还牙”的报复行为,也比加拿大的做法更合情合理,因为孟晚舟是商界人士,却在第三国加拿大因美国要求而被捕,而她并无触犯加拿大的任何法律;两名加拿大人则是在中国境内活动,因触犯中国法律而被捕。
此外,中国大量的企业在孟晚舟事发后减少或终止同加拿大方面的合作,包括加拿大赖以生存的矿产资源,导致加方5天内就损失了3700亿人民币,首尝苦果。
网上传闻,中国的阿里巴巴和腾讯百度等互联网巨头公司敌忾同仇,纷纷支援华为,结成战略同盟,将在一年内把美国的苹果和微软赶出中国,并收购他们在中国的企业。
加拿大法院迟至12月11日才批准已被扣押了10天的孟晚舟的保释申请,并且判决了高达1000万加元的保释金、接受电子监控、交出护照、不得离开居所等苛刻条件。法院给美国向加拿大正式提出引渡要求的期限,即孟女士被捕日起的60天之内。若美国在明年2月1日前没有提出引渡申请,孟晚舟将重获自由。
说句题外话,孟晚舟的名字令人想起《渔舟唱晚》这首古筝名曲。乐曲描绘了夕阳西下、晚霞斑斓、渔歌四起、渔夫满载丰收的喜悦欢乐情景,表现了对祖国美丽河山的赞美和热爱。不知孟女士经此劫难,若能全身而退,会否好像她名字寓意那样“归去来兮”从旅居的加拿大回去祖国定居?
另一方面,美国政府当今推行的“美国优先”政策,其实也是“唯我独尊”和“强权即真理”的霸权主义、单边主义、孤立主义。事实上,美国已经先后退出了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海牙国际法院、应对气候变化的巴黎协定、伊朗核问题协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协定等10多个国际组织或协定,怎么还有资格和道义去评论世界的人权、法治、民主等问题?其实,联合国总部也应早日迁离纽约,搬去北京或任何其他更适合的国家啊!
当今美国、加拿大、英国、澳洲和纽西兰所谓“五眼联盟”以国安危机为由,禁止采购华为、中兴等中国厂商的电信设备,似乎在重演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战争的戏码,可惜备受百年前屈辱、而今奋发图强的中国,还会轻易任人鱼肉吗?
试想昔日一穷二白的中国尚且有过“抗美援朝”、打败美国对朝鲜侵略的胜仗,今天国富民强的中国又岂无“抗美援华”、反击美国遏制神州崛起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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