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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27日

争利争名日日新

《鹰击长空》专栏文章 (25/05/2006):

刘泰安


“争利争名日日新,满城冠盖九逵尘。一声鸣唱千门晓,谁是高眠无事人?”中国宋代诗人彭思永这首《绝句》一诗,讽刺官场的争名逐利斗争,可谓放诸古今中外皆准。这种在政坛上司空见惯的现象,如今也发生在民间团体,不能不令人对台湾名作家柏杨(右图)在20年前所发表“丑陋的中国人”的论点,如脏、乱、吵、窝里斗的民族“酱缸文化”,迄今依然毫无改进地适用于本邦华社,而掩脸叹息啊!

身为自1980年即加入雪隆广肇会馆为永久会员的我,对于甫在本月12日获得注册证书的“隆雪广肇会馆”的冒现,难以视若无睹,或无动于衷。因为,影响所及,至少日后向别人表明广肇会馆会员的身份时,还得多费唇舌,解释隶属“雪隆”或“隆雪”的那一家。

新会馆的成立,显然离不开内部人事恩怨的因由,包括招兵买马不果、竞选要职失利等后遗症。此外,某些外在诱导因素,也不无关系。纵观与雪隆广肇会馆不和的马来西亚广肇联总公开声援新会馆,发表了耐人寻味的“不会分裂华社或造成混乱”的看法,便可见微知著。

平心而论,当今我国人民可说享有相当广阔的结社自由。然而,社团注册局在2003年批准隆华堂的成立,与拥有80年创立历史的雪华堂(现已正名为隆雪华堂)分庭抗礼,无疑打开希腊神话中的“潘朵拉魔盒”,或重演《水浒传》中“洪太尉误走108个魔君”一幕,华团从此进入多事之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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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既可批准隆雪广肇会馆的成立,与创会112年的雪隆广肇会馆一争长短,明日就不能不对有心人要把广东会馆、福建社团、潮州会馆、海南会馆、客家公会等乡团一分为二的申请,一视同仁,以示公允。如此一来,“天下乡谊连四海,精诚团结为社群”的口号,谈何容易?

值得人们省思的是:当局任凭民间社团中人道不同、不相为谋,便准予另起炉灶,不管会否造成会员籍的重叠与资源的浪费,以及削弱有关社团的凝聚力。这是开明或开放的作风,还是不负责任的作法?对于社团的健全发展,究竟是福还是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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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团结就是力量”的俗语,似已被新新人类颠覆成“分裂就是力量”?《南洋商报》前总编辑张木钦早在2000年的《从旁杀出》专栏题为〈华团十万不嫌多〉一文中指出,认定社团多便是华社分裂的想法是大错特错。社团越多,力量越大,越能争取利益。因为,我们表现的方式,主要是华团签名盖章。七千华团签名盖章,当然比不上—万华团来得有声势。此外,—万华团太少,目标应该定为十万,即使为华教捐款,每团轻松捐一百,凑起来便有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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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氏的高见的确妙不可言。我认为,华团太多的惟一缺点就是,假如他们不是同心同德,而是意见相左的话,那就不妙。例如,针对某些政策表态时,正反意见刚好互相抵销,对于当局而言,这些社团既有立场,也等同没有立场,大可置诸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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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隆广肇会馆署理会长李振光(右图)妙喻新会馆为“翻版”的社团,令人会心一笑。众所周知,翻版光碟比正版光碟销路好,皆因价廉;翻版会馆会比正版会馆更受同乡们的欢迎吗?有待时间证明。翻版光碟的素质总比正版光碟差,却是不争的事实;翻版会馆对比正版会馆又当如何呢?公道自在人心!


借用宋太祖《咏初日》—诗:“太阳初出光赫赫,千山万山如火发。—轮顷刻上天衢,逐退群星与残月。”未知本邦华团迷雾,何日才能一扫而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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