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30 ● 南洋商报《激扬文字》刘泰安
今日大马的情况却是:大盗之行,天下围攻!
“大盜”者,乃国人对设立收费站的大道的谑称。《隋唐演义》里自称“混世魔王”的程咬金有此名句:“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
就是收费大道公司对待公路使用者的态度。
国內18条大道从10月15日起同步调涨过路费,涨幅介于15%至200%不等。如此决定在12日宣布,3天后生效,可谓“迅雷不及掩耳”,加上涨幅偏高甚至离谱,人们突然面临暴增的交通费与生活费,怎能不怒气冲天和怨声载道?
翻看国阵在2013年全国大选的竞选宣言,列明在未来5年內实践的17项承诺的其中第6项,提到“逐步减少市內的收费站”,而非一些人所指“逐步减少市內的过路费”。严格说来,这次提高市內的过路费,不算是违背诺言!
首相纳吉日前还表示,大道合约是20年前签下的,他可以说不是他签的,但他要做负责任的领导人云云。
其实,如果他真有“以民为本”的担当与魄力,且无官商朋党利益输送等问题,此际他应拨乱反正,全面清算旧账,不但可对咄咄逼人的前首相马哈迪反将一军,也可为自己日薄西山的名声扳回一城,赢取民心,何乐而不为?
合约是死的,政策才是活的。如果过去所签下的合约并不合理,对人民极度不公,有什么理由不能被重新检讨或终结?非要巨额赔偿给本来就不应巧取豪夺的财团不可?
从吉打州马泰边境的黑木山一路南下到新柔长堤的南北大道,虽然在这波过路费调涨按兵不动,但距今只差两个月便到来的明年,便可根据大道收费合约到期为由而坐地起价,不管此后百姓生活百上加斤!
大道合约应否检讨,可从下列数据一窥全豹:
如果明年不许南北大道提高过路费,政府还要用纳税人的钱給予巨额赔偿。试问: 自然公义何在?人民为何总是大输家?
今日“大盗无道”,抢夺老百姓血汗钱,不禁令人俯首低问,何时何方,人民才能摆脱水深火热的生活重担?
(http://www.nanyang.com/node/731530?tid=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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